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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7日星期六

这是一场“苏丹政变”

这是一场“苏丹政变”
潘永强 | 2月7日 中午12点22分
霹雳州王储在二月三日庆祝霹雳苏丹登基25周年活动上发表演词,他指出王室必须维持中立,同时声称尽管统治者是住在高墙之内,但不会妨碍他们对社会民情的掌握。

反讽的是,短短几天之后的二月六日下午,由于霹雳州苏丹做出了一个令许多人民极难接受的决定,导致数千人游行到江沙皇宫前示威,而且根据报导,还有示威者向霹雳州王储的座车喝倒采。

众多民联支持者在最后一晚涌向霹雳州务大臣官邸的高墙之内,向执政仅十个月的尼查州政府致意,但隔日另有数千愤怒群众奔赴皇宫,在高墙以外,向正在里头进行着的新任大臣宣誓仪式呛声抗议。

墙内墙外,两种风景,对向来颇受尊重的霹雳苏丹及其王储而言,都是极为尴尬、耻辱和不体面的经验。

霹雳苏丹决策加剧宪政危机

局面演变如此,与霹雳苏丹的争议性决定绝对有关。巫统策动的跳槽事件,意图重夺霹州政权,此举在现实政治操作中,实乃权力政治常态,本无值得非议之处,除非夺权涉及丑恶交易。

可是,人在高墙之内的苏丹,却在处理过程中加剧了宪政危机,严重毁损了君主立宪的宪政规范,对正处民主转型阶段的大马政治而言,极可能铸成历史性的伤害。有人把这次纳吉操盘下的霹州变天形容为一场政变,其实不够精确,这其实也是一场“苏丹政变”,政权是在皇宫内转移的。

掌权者发动自为政变的案例

政变原指透过不合宪政规范和正当合理的手段来取得政权。掌权者可以发动自为政变(self-coup),实不罕见。上世纪九十年代秘鲁总统藤森就曾经发动一场“总统政变”,毁损自已不能控制的国会,以达扩张政治权力的意图,俄罗斯在耶尔钦时期,也曾经发生过坦克炮轰国会的总统政变。

在这里,我们无意指称霹雳苏丹在处理政治危机时,有扩大皇权之动机,但它造成的实质结果,则是苏丹以极度不符我国宪政体制和宪政运作规范的方式,以一人之意变更政权,而凌驾民意。这过程既有违程序正义,也制造宪政危机,并且剥夺选民重新做出裁决的机会,以及打击国人对君主立宪的信心和尊重。

立宪君主奉持不干政原则

事实上,按议会民主和君主立宪的宪政运作规范,以及霹雳州宪法精神,当民选的民联政府面对议员跳槽而致州政权不稳,州务大臣其实有多个选项,一是如果觉得大势已去,可以宣布辞职下野,二是请求苏丹解散州议会,重新改选,三是召开州议会,寻求信任投票支持,四是展开政治运作,挽回议会多数的支持。

通常,在成功的君主立宪运作经验中,世袭统治者必须超越政治,不介入现实的政治操作,只扮演国人团结和统一的象征。一般上,在政治理性和风险评估下,民选政府只有万不得己才会选择提前解散,立宪君主在不干政的原则下,很少会拒绝解散的请求,坐视政治危机蔓延下去。

拒绝大臣解散要求扩大僵局

但是在这次霹雳政局危机中,深具法学素养的霹雳苏丹,却一连做出三个非比寻常、不合宪政惯例的动作,不只无助于危机化解,反而激化野朝对立,甚至令民怨逐渐把矛盾指向皇宫。

首先,苏丹在没有合理的理由下,竟然拒绝州务大臣的解散要求,扩大现有的政治僵局,使内阁制下经由议会解散化解政治危机的宪政机制,完全无法启动。

但是,更使宪政学者(而非一般不谙宪政理论的法律人士)觉得难以理解的是,苏丹在做出不同意解散的决定后,其动作还没有停止,反而在二月五日发出的皇宫文告中,竟然谕令州务大臣与全体行政议员总辞,并且立即生效。此举在客观上马上造成了妨碍政治运作的干扰效应,还限制政治精英的选项和策略。

苏丹裁量权应限同意或不同意

在君主立宪的精神下,统治者面对解散议会的要求时,其裁量权只限于同意或不同意,而不是介入背后的现实政治运作。霹雳苏丹在文告中下令州务大臣辞职,就是一种超越宪政规范的不合理举动。通常,苏丹在做出解散同意与否的决定后,他化解危机的角色就已经告一段落,其余的发展就留待政治人物进行党政运作。

如果议会解散,就意味着重新改选,这个过程没有苏丹可介入的角色,要是不同意解散,也得交由民选政治精英展开政治角力,这时政治精英可以选择的方案,包括维持少数政府、协商大联合政府,或是发动不信任投票。也就是说,政权的延续或变更,必须回归政治运作,完全不应由苏丹越俎代庖。

要求总辞的做法让人错愕

可是,这回我们不只看到霹雳苏丹越俎代庖地下令民联政府的尼查辞职,苏丹的第三个令人错愕的动作,就是在文告中进一步“先发制人”,宣称如果州务大臣与全体行政议员拒绝总辞,将视同“悬空”。此举不只压缩政治精英们的党政运作空间,也隐然衬托出皇宫的偏差、好恶与不中立。

但更为怪异和突兀的是,苏丹还一一召开四位跳槽议员,征询他们的政治态度与立场,可是争取议员支持的工作,应该是留给政治领袖去运作协商,甚至进行朝野交易,岂是由苏丹出马,取代政党精英的游说过程。

化解政治僵局的宪政运作,除了依据宪法条件外,也要考虑宪政的规范与惯例,尤其不得对笼统、抽象、简略的宪法文本作狭隘、技术性和语义式的诠译,因为宪政体制的运作与政治僵局的化解,尚要考虑到政治现实、国家利益、社会民意,以及传统惯例。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数百年来就是仰赖惯例、传统、经验、规范,以及宪政学理的滋养,而成世界典范。

王室介入政治的发展可忧

然则,霹雳州王室在这次政治危机中的积极介入、强势参与的姿态,却是严重压缩和排除民意的表达,阻断了宪政体制中化解危机的既有设计,也干扰了党政运作的空间。当各报纷纷刊登苏丹召见许月凤的照片时,王室高度介入政治过程的印象,就令人难以抹去,如果霹州苏丹有意以此确立宪政前例,那么这种发展就不得不令人担心。

事实上,在英国君主立宪数百年的经验下,世袭统治者的权力只有缩减的趋势,只是我国独立后行宪经验尚短,还没有足够的案例和传统,才令到各界对苏丹的裁量权有宽松不一的诠释。可是,在一个稳定的宪政制度中,宪法保留给苏丹的权力是固定的,不会扩大也不会缩小,不能因为个别不同的解读就产生变化。

在这个基础上,我得进一步指出,我国现有的宪政体制并非没有“反跳槽”的机制设计,反而,要是有任何议员跳槽,或政党退出执政联盟,而致政府面临垮台之虞,只要启动宪法上的解散议会之程序,即可达到反制跳槽、重新寻求民意,以及保障程序正义等效果。

宫廷决策否定民主参与的机会

易言之,现行宪政体制在运作上的灵活特性,其实已可以起到“反跳槽”的作用,同时也具备了“反跳槽”的相关机件与设计。相反的,如果王室不依宪政常理来处理政治危机,而试图另辟途径,不只将对政党政治的运作产生诸多扭曲的后果,还可能制造更多的混乱与危局。

这一回,在议会和民意程序还没有走完之前,苏丹在宫廷内就决定了政权的变更,广大选民要求重新改选的意愿无法落实,这不只否决人民追求民主参与的机会,也挫伤国阵政权的合法性和道德性。

此刻苏丹的姿势和身影,犹如回到以前扮演过的法官角色,先是召见各人收录供词,然后作一仲裁。但一位立宪君主最重要的是行宪与护宪,不是做出裁决和评断,而是避免社会卷入更激烈的分歧,否则,世袭统治者在此役中遭遇的非议与质疑,会远比夺权的巫统来得严重与受伤。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

求求马华手下留情

这是转摘,谢谢。

不知道这消息是真是假?若是真的,要求求马华手下留情还是要感谢马华拔刀相助呢?也难怪,叶老板的枪手多是马华的老臣子。
新纪元到了马华手上,会像什么学院呢?
唉,从独立到现在,陈东海的健忘弄丢备忘录,陈修信的独大铁树开花,沈老的被开除党籍,陆老师的被打,被取消退休金,华文国中的改制。。你们对华教的付出也该够了吧。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93464

曾几何时,我们变成反董教总的一群?
新纪元赞助人 | 11月20日 傍晚5点36分
身为董总及新纪元赞助人的我,这十多年来,对于董总的支持与爱护从不冷却过,虽非大富大贵之人,但任何董总的筹款活动都愿意尽心尽力的加以配合与推动。

但最近新院的风波,眼见叶新田主席应用权谋,铲除异己,罔顾新纪元家长、讲师及学生的诉求,一意孤行解聘柯嘉逊博士,在整个董总的行政团队唯亲是用,搞到人心散漫,一批批热心华教的专业人士相继离去。

董总本应是全国60所独中的领头羊,然而,自叶新田主席上任以来,除了铲除行政主任莫泰熙的“丰功伟业”外,到底你为了全国独中做了那一丁点的贡献?对于新纪元及全国独中的发展,我心存疑虑,这种感受也绝非我个人独享,只要是对华教有热诚的,了解真相的,都会有同样的感受,这就是为什么有近千来自全马各地的华教人士在11月16日聚集在新纪元学院想和叶主席对话的原因?但你人呢?

从新纪元发展至今,我实在看不出有任何柯院长应被解聘的理由,全院学生1,442人,教职员123人分别有802人及92人签署要求柯院长留任,这难道不是人心所向吗?

小弟不才,敢问叶新田主席以下几个问题:

1)对于丰隆集团捐献一百亩地作为新纪元的新校地是否心存感激?

2)董总与丰隆集团签约前,是否有勘探这地段的地质如何?根据工程顾问骆清忠的汇报,单单填土工程就必须耗资千万以上,任何建筑物打地基的成本比较原有建筑物至少超过5倍以上,如此耗尽华社捐款去发展这地段,值得吗?

3)更令人感到不能接受的是限制新纪元只可在此地段发展,不能设立分校,此举我只能解释为耗尽华社的资源,为他带动周边的产业,不知叶主席是否有同感?

最近很多媒体的报道都偏向叶派的言论,甚至强调董总已通过“民主”的程序议决解聘柯院长,我们这一群“拥柯者”实在不应该挑战董总的威信。甚至某些人更组织某某捍卫董总委员会,俨然把我们视为反董总的一群。

我不禁要问,像我这种名不经传的人心尚会滴血,更何况沈老、张老、刘锡通律师、李万千等等董总元老。11月2日的会议过程,许多人从报章上的报道只知议决的结果,却不知当天叶新田主席是如何的“民主”,如果有出席11月16日当日在新纪元学院听冯秋萍律师的演讲,就会了解叶新田所谓的民主时如何操作。

作为新纪元学院的理事长,区区院长续聘问题都不敢面对学生、讲师、学生家长及赞助人,试想将来华社面对的华教问题,请问主席您会勇敢为我们请命吗?

谢诗坚在南方学院讲座会上说,二月份马华在中华总商会告诉他,马华有兴趣想要领养新纪元新校地,他很羡慕,不知叶主席是否有同感?若是,小弟可要恭喜你,也要恭喜自己,因为从此我再也不为董总或新纪元烦恼。

http://cforum1.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17179&extra=page%3D1


by teaman
唉,基本上很难,董总是华小和独中董事部组织的。我们看看我们附近的华小董事长,有几个不是马华的?好像霹雳董联会主席张华医生,马华过去党要,在上两届大选,输给只驾摩多的曾福仔,可知在当地多不得人心。连他是什么学校的董事部代表我也不清楚,肯定不是独中的。董总就是有这些人联会组织的。
我这里的华小董事长,也是马华的支部主席,建校认捐一万,学校建好了,要启用了,赖账不给了。

问题是我们华社没有危机意识,也有很多非独中生,对华教的历史不清楚,其实我们今天可以念华小,也是一些老前辈在捍卫母语教育,诚如沈老常说的,接受母语教育是基本人权。我们争取的是这个。
当年华文中学改制,马华也是说是华人的福利,接受政府的津贴,到最后却沦落到华文班也没有。

要叶老板下台,只要我们华社团体能够团结呼吁,应该他没理由再坐在这位子。

马华一路都想以华社保镖的形象来争取华人票,可惜却越争越少。在308之后,难道马华没有想如何去争取选票吗?
每个人都说,华文教育就会让华人团结。马华难道不明白吗?在内阁争取不到什么,就走旁门左道了。
雪邦新校地就是关键,华教的事,为什么不能公开呢?还有什么秘密议程吗?
如果叶老板签了这合约,华社就陷入进退两难的地步了。没有这样的财力来建好新院,放弃吗?不可能吧?
如果在华社在为新校地的建筑费烦恼时,如果有人领养,那就是华社,华教的救星。再加上升格为大学,谁会流名千古?谁会从中得利?
然,有着独大使命的新纪元,会变如何?就算搞得像拉曼一样,政府还是不承认其文凭,对我们有什么意义?
譬如统考,如果政府要承认,那必须要改教学媒介,那独中还有存在的意义吗?新纪元的情况就是这样,要什么认证,但变质了,还算什么新纪元呢?
矿湖地建大学,一依格几千元的土地,就可变每方尺十元以上的价格?
其中有什么玄虚,值得想想....。。。。。。

跨洲天然气管计划开跑

这是转摘,谢谢。


http://cforum3.cari.com.my/forumdisplay.php?fid=401&page=1&showoldetails=yes

耗资30亿。长520公里

天然气是由沙巴产生,跨越3个省,被运去沙捞越民都鲁

铺天然气管道的公司是 PUNJLLOYD.OILAND GAM (M) SDN.BHD
公司负责人说这个项目会在36个月内完成,现在正在开辟公路的工作

工程很困难,36寸煤气管道,埋入地下一米,穿越数十条河流,高山峻岭等等

沙巴金马利油田---->520公里管道----->民都鲁液化煤气厂提炼------>出口到外国


预算30亿,一直受到沙巴一些政党反对


308大选后,首相访问沙巴时,有沙巴州国会议员当面表示不满,表示天然气是沙巴州产的,却被运往沙捞越,管道沿途地区的居民也不能享用,,无法让沙巴人民受惠,对沙巴人民极不公平。


沙巴斗湖区国会议员 蔡顺梅日前在国会下议院指出,沙巴是全国第二穷的州, 政府应该用天然气的生产,带动周内石油化学与相关产品工业的经济活动,为沙巴人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应该在金马利建造天燃气发电厂,取代煤炭发电。

政府也应该用30亿为赤贫家庭兴建廉价屋,和发展更多基础设施。应该取消这个天然气输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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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人总结的新闻摘要。大家可以的话就去看原版

我朋友说,这项工程早早就在秘密的进行,根本不想让人知道。

我觉得,直接拿沙巴的天然气,肯定政府也不好意思。
所以就把本州的东西运到别的州,然后自己再研究怎么用
反正到时候天然气都在沙捞越,政府想在那里怎么用都可以,又不是你们沙捞越的气,
沙巴又这么远,没人可以管我,我可以随便用了,哇哈哈哈


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给沙巴抽血吧,这一针插下去,就可以抽到天长地久海枯石烂,都抽不完

有什么工程,如故为沙巴好,就在沙巴做啊,不是说大家来做天然气,如果建天然气工厂货相关的东西,给沙巴人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也好啊。

30亿啊,弄好沙巴水电先吧,这个是最基本的啦


我要是不用开工养活自己,我都打算去街头做宣传
大家签名抗议

不过怎么说我都是外国人,我是中国的,我从2月过来沙巴,我都愤怒了很多次了,我都想参加某政党。

真的是太过分了,沙巴都这样了,还有血可以抽。

我来到沙巴。。。。。我觉得这里可以赚钱,我才留在这里的,因为: 说好听的,这里人民风淳朴。
说不好听的,白痴太多,超级好骗,可以说是没有头脑,随便跟你介绍个东西,你都可能会掏钱了。

不过不好意思,这个不是我先发现的,政府早就发现了,一次又一次的来让沙巴掏钱,抽沙巴的血,赚钱不跟沙巴分。




大家继续,我要收工了。大家继续啊,让更多人知道,这个是有关沙巴前途的事,有关人民的事,有关尊严的事,有关沙巴人智商的事。

不知道有没有可以把人民的想法带到国会的可能。。。。希望林吉祥可以把消息带到国会
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联系他。。。。。。



好了,大家继续

由 弦砸人等 于 20-11-2008 07:14 PM 编辑

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民联组织新政府频频碰灰 安华只剩觐见元首一条路?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775

【本刊曾薛霏撰述】独立51年尚未经历联邦政权轮替的马来西亚,如今似乎来到一个新的临界点;声称已经获得足够国会议员支持的国会在野党领袖安华依布拉欣要如何组织新政府才算尊崇《联邦宪法》精神,学者和律师看法各异。



《联邦宪法》第43(4)条款阐明,首相必须是一位得到国会下议院大多数议员信任的国会议员,再由国家元首以其绝对权力委任。一旦首相失去大多数议员的信任,他有两个选择:一、要求国家元首解散国会及举行闪电大选,但国家元首绝对有权拒绝所请;二、首相辞职及解散内阁,而国家元首可根据《宪法》第40(2)条款,凭自己的判断委任新首相。



许多学者和律师都比较主张回到国会,由下议院投不信任票。根据《太阳报》(theSun)9月18日的报道,宪法学者赛沙林(Shad Saleem Faruqi,右图)认为,尽管安华宣称已有足够的议员人数,但《宪法》并没阐明国家元首有权开除首相,只有国会才有权将首相解职。如今,国会正在休会,要在国会投首相不信任票,就必须等到国会在10月13日复会。



赛沙林引用1967年,前砂拉越首席部长斯蒂文卡隆宁甘(Stephen Kalong Ningkan)对垒州元首阿邦和塔维(Tun Abang Haji Openg & Tawi Sli)的案件为例说,法院裁决州元首不能开除已受委的首席部长,除非州议员在州议会投不信任动议。



1966年,吉隆坡联盟政府策动一批砂拉越州议员,在吉隆坡对砂拉越国民党(SNAP)的首任首席部长投不信任票,但是宁甘以此不信任票不是在议会提呈,因而违宪的理由寻求司法复核,结果成功在婆罗州高庭复位。



资深律师、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告诉《独立新闻在线》,民联有两个组织政府的选择:一、等到下议院在10月13日复会,动议投首相不信任票,但可能会面对技术性问题,例如动议遭议长否决等;二、觐见国家元首。



他也理解,大部分讨论此事的人都比较倾向支持以投首相不信任票的方式换政权,但人民公正党尚未决定要采用哪一个途径。



议员签名文件也有效



资深律师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不完全认同赛沙林的解读,认为除了在下议院投不信任票之外,只要觐见国家元首的议员出示大多数议员签署的书面声明,表明不再信任首相,而国家元首又确认这些签名的真实性,可将之视为议员已对首相失去信任。



他接受《太阳报》访问时说,赛沙林没有提到1963年发生在尼日利亚的案件(Adegbenro vs Akintola),尼日利亚总统接到一封信,并以该信开除首相,但首相认为议员没有对他投不信任票,因此他不算已被解职。不过,英国枢密院裁决那是合法的革职,总统有权这么做,因为其权限非常广。



在1966年,审理宁甘案件的砂拉越法官哈雷(Harley)在判词中表示,他没有采纳尼日利亚的案件,是因为该国的情况与砂拉越州不同。不过,汤米汤姆斯认为这是非常简单化的看法。



他也引用1994年阿米尔(Amir Kahar Mustapha)对垒莫哈末赛益(Mohd Said Keruak)的案件说明,觐见元首换政府是合法的。在此案里,沙巴州首席部长拜林(Joseph Pairin Kitingan)虽在1994年沙州选举赢得政权,但由于他领导的沙巴团结党议员跳槽,结果一夜之间失去州政权;较后,新州元首的委任也受到挑战。此案案情与现今引起的讨论类似,即是否可以接受议员签名的文件或信件?承审该案的法官卡迪苏莱曼(Kadir Sulaiman)认同英国枢密院的判决,认为没有问题。



汤米汤姆斯也提到,有趣的是,打赢这场官司的人正是现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Abdul Gani Patail),他当时代表砂拉越州政府。



他认为,此途径的最大问题在于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因此国家元首必须召集这些签名的议员,因为议员的说辞将是最好的证据;而当国家元首认为首相已失去支持,他可以采取行动,“任何君主这么做,他们可以免于受到批评。”



国会休会如何提不信任票?



我们要如何知道大多数议员已不再信任首相?最直接的答案是回到国会下议院提呈不信任首相动议,但此举存在的问题是:国会下议院目前休会,不信任动议是否急迫到必须召开紧急会议?



人权律师马列英迪斯沙尔瓦(Malik Imtiaz Sarwar,左图)认为,现任政府是否仍得到大多数议员信任是各关键因素,因此国会有必要召开紧急会议,辩论及表决不信任动议。



不过,根据《宪法》第55(1)条款,经首相的建议,国家元首可允许国会休会长达六个月。因此,首相阿都拉巴达威可利用其职权决定是否召开国会会议,以辩论可能导致他下台的动议;易言之,他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拒绝召开国会,休会半年,实行“拖”字诀。要如何打破这种僵局?



马列在其部落格《不安》(Disquiet)中的贴文“宪法僵局的指引”(Navigating the Constitutional Impasse)分析了《宪法》阐明的国家元首权限,认为国家元首有权指示召开国会辩论此动议,以便知道现任首相是否仍得到大多数议员信任。



马列写道,假设国家元首认为有必要通过国会下议院投不信任票,如果下议院正在开会,毫无疑问地,将以向下议院提呈动议的方式得知。国家元首可以指示议长,要下议院处理此至关紧要的动议。《联邦宪法》阐明,国会由上、下议院及国家元首组成,若国家元首发出指示,不应被漠视。



尽管议长掌管下议院的议程,但议长必须允许辩论及表决此动议。由于议长已宣誓会维护、保护及捍卫《联邦宪法》,因此这项动议不应被忽视。如果以国会程序需求问题阻止提呈此动议,乃违反《联邦宪法》精神。



元首可指示召开国会



虽然《联邦宪法》及国会程序没有阐明国家元首要如何处理对首相提不信任动议的问题,但马列认为,国家元首为了得知首相是否仍获得大部分议员支持,有权召开国会。



国家元首有绝对的权力委任首相,而首相必须是获得大多数人信任的人选,这可视为是元首委任首相之特权的延伸。



在此情况下,国家元首可以指示议长召开会议辩论此动议。如果议长拒绝国家元首的谕旨,必须冒着藐视元首的风险。国家元首甚至可以指示首相召开国会,若首相拒绝,也将面对违反谕旨的后果。



如果国家元首认为现任首相无法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他可以委任一名新首相。宪法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开除首相,如果首相不辞职,新首相的委任必须得到大部分议员和政府机制的支持才可生效。若现任政府不愿意离开,新首相一旦获得职权后,现任政府就不再是政府,也不再有合法地位。



民联在9月15日致函要求会见首相阿都拉巴达威谈论移交政权不果,安华再于9月18日要求首相召开紧急国会下议院会议不果,声称拥有足够议员人数的安华,似乎只剩下国家元首这条路,或者等待国会复会。



然而,在众多讨论之中,国家元首可以扮演的角色似乎已成了联邦政权交替(若会发生的话)中重要的一环,特别是在这个僵局之中,元首会扮演积极的角色,又或者采取静观其变的态度?



马列也点出一个值得大家注意的例子,在今年三月大选后,登州摄政王及摄政咨询委员会(Regent and Regency Advisory Council)干预,驳回了首相属意的州务大臣人选,委任了阿末赛益(Ahmad Said)当州务大臣。登州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Tuanku Mizan Zainal Abidin,右图)也是现任国家元首。



联邦政权替换会否与登州的例子雷同?或许就如马列所说的,阿末赛益的事开了一个先例,让我们知道,最终还是皇室的判断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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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柏特拉送甘文丁扣两年 妻女闻讯不禁泪洒公堂

柏特拉送甘文丁扣两年
妻女闻讯不禁泪洒公堂

郭史光庆 | 9月23日 9点47分
更新

遭警方援引内安法令扣留10天的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右图),已经被内政部长赛哈密援引内安法令第8条文,延长扣留两年,并在今早被送往臭名昭彰的霹雳太平甘文丁扣留营!

柏特拉的妻子玛丽娜证实,警方在今早致电通知她这项坏消息,即赛哈密是在昨晚签署延长扣留令,而警方将在今早把柏特拉送到甘文丁。

玛丽娜是在今早前往大使路吉隆坡高庭,聆听柏特拉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的审讯时,向记者披露此事。

内政部:扰乱秩序威胁安全

另一方面,内政部今日也发表文告,证实该部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扣留柏特拉两年,因为柏特拉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及威胁国家安全。

文告表示,扣留令从昨日生效,柏特拉将被扣留在霹雳太平的甘文丁扣留营。

根据在甘文丁扣留营外等候的媒体记者透露,柏特拉已在中午11点50分乘坐一辆全黑玻璃的白色货车抵达扣留营。

总警长要求法庭撤销申请

由于警方在9月12日逮捕柏特拉时,是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因此柏特拉的代表律师是针对该条文申请人身保护令。在该条文底下,警方将扣留柏特拉长达60天,之后再决定是否延长扣留。

但是随着内政部长昨晚援引第8条文,代表答辩人总警长的联邦高级律师阿都瓦哈(Abd Wahab Mohamed)在今日的审讯中要求法官撤销此案,因为柏特拉的申请已不再适用。

不过,柏特拉的律师玛立(Malik Imtiaz Sarwar,左图)认为,内政部先以第73(1)条文逮捕柏特拉,之后再援引第8条文延长扣留,显示后者是延伸自前者,两项条文息息相关,因此法庭应该继续审理此案,申请人无须重新针对第8条文入禀法庭。

高庭法官苏拉雅(Suraya Othman)也对这项最新进展感到意外,她决定展延此案至10月28日,届时再聆听申请人的完整陈词。

控诉警方延迟通知扣留令

阿都瓦哈显然有备而来,他提出完整的陈词,包括引述判例要求法庭撤销此案;反观玛立与其同僚由于在开庭前才接获警方通知,因此无法做好准备。

因此玛立向法庭控诉,内政部长迟至昨晚才签署新的扣留令,而且直到今早才通知他们,明显是要挫败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答辩人看来有所准备,而我们却没有事先受到通知,警方有我们的手提电话却没用通知我们,这明显是部长要挫败这项申请的举动。”

内长动作“有恶意与滥权”

他不满地形容,内政部长的举动对柏特拉“不公平”、“具有恶意与滥权”。

但是阿都瓦哈援引判例反驳说,一旦内长援引第8条文延长扣留,就等于取代了早前的第73(1)条文,因此申请人针对第73(1)条文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也不再有效。

不过玛立援引另一项判例指出,当警方以第73(1)条文进行扣留时,会一并提出扣留理由,而第8条文则是延长扣留,因此两者具有连接关系,必须相提并论。

由于玛立没有时间准备充足的书面陈词,因此法官苏拉雅决定给他更多时间准备陈词,因此将案件展延至10月28日。

由玛立领导的柏特拉律师团共有5人,其他4名是阿索(Ashok Kandiah)、斯里肯(Sreekant Pillai)、詹德拉(J Chandra)以及聂何记(译音,Nedh Hor Kee)。

扣柏特拉违宪赋宗教自由

玛立也向法庭指出,逮捕与扣留柏特拉是“完全无法接受”的,更侵犯了柏特拉的宪赋权利。

他解释说,警方以柏特拉在网上发表“轻视回教”的文章为由进行扣留,已经违反宪法第11条款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即柏特拉有权提出他的宗教看法。

此外,因不满内安法令逮捕行动而呈辞明志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也现身大使路法庭大厦旁听柏特拉的案件,以实际行动来声援柏特拉。再益在法庭上,是坐在拉惹柏特拉妻子玛丽娜位子的旁边。

妻子:警方行为荒谬不公

玛丽娜和女儿在步出法庭后当场洒泪,玛丽娜哽咽向记者控诉,警方迟至今早才通知她延长扣留柏特拉的消息,并不公平。

“这非常不公平,我们已经入禀宣誓书,但是5天来他们都没有回应,这太荒谬了!”

“这是一项政治动作,非常明显,他不应在内安法令下被扣,他对国家安全没有构成威胁,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再益现身安慰柏特拉妻子

此外,因不满内安法令逮捕行动而呈辞明志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左图右一),也现身法庭旁听审讯,以实际行动声援柏特拉。他一直坐在玛丽娜(左图左一)的旁边给予鼓励安慰。

除了再益,法庭内挤满了旁听者,包括回教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Khalid Samad)、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以及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一些支持者也身穿印有柏特拉肖像的黄色T恤出席审讯,显得格外醒目。 今早11点50分乘货车抵达
人身保护令案展延下月28
内长动作“有恶意与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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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不是替换首相唯一途径 议员签名可取代不信任动议

国会不是替换首相唯一途径
议员签名可取代不信任动议

9月23日 下午3点21分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屡屡宣称大马即将变天,仿佛一切已势在必行,但其领导的人民联盟,就算取得了足够的议员数目支持,若想要撤换现任首相,还得经过一连串的技术考验。

根据联邦宪法,涉及更换首相的条文主要有3章,即第40章、第43章与第32章。其中对此作出较多阐释的第43(4)章指出,若首相不再获得下议院大多数议员的信任,他可以向国家元首请求解散国会外,否这就必须提呈内阁总辞。

不过,宪法第40(2)章却说,国家元首具有委任首相,以及是否同意解散国会的绝对权力。

正因如此,宪法专家对于联邦宪法所规定的撤换首相的程序,已出现不同的解读。

民联是否透过国会议员向阿都拉投不信任动议,或通过国家元首直接撤换首相,成了众所瞩目的焦点。

国会撤换是传统首选途径

宪法专家赛沙林法鲁齐教授(Shad Saleem Faruqi,左图)在上周四告诉英文《太阳报》,从宪法第43(4)章看来,撤换现任首相必须通过国会议员进行,而非通过元首。

然而,另一名宪法专家汤美汤姆斯(Tommy Thomas)却在《太阳报》的另一篇访问中,驳斥赛沙林的说法,指赛沙林只是道出了撤换首相的传统途径,而宪法还提供了其他的方式。

汤姆斯指出,如果宪法规定国会是唯一的方式,那么宪法就不会模糊规定,“如果首相失去多数下议院议员的支持”,而是应该写得非常清楚,“如果首相在下议院的不信任动议中落败”。

“我同意赛沙林所提的方式是传统,而且是首选的途径,但是我不同意那是唯一的方式。”

元首可拒绝解散国会要求

汤姆斯(右图)接着解释撤换首相的不同途径。首先,若下议院大多数议员在国会成功向首相发动不信任动议,那么现任首相人选便必须告知国家元首,他已失去了国会议员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首相有权要求解散国会,举行大选再次寻求人民委托。

不过,国家元首在这个过程拥有绝对的决策权。若元首接受首相解散国会的要求,现任内阁和政府便会成了看管政府,直至大选选出新政府为止。相反的,如果元首拒绝让国会解散,首相则需向内阁呈辞,否则宪法暗示元首有权罢免首相。

另外一种情况是,尽管国会议员没发动不信任首相动议,惟元首却确信现任首相已失去了大多数议员的支持。此时,元首便可要求首相辞职,以委任一名他认为适合的人选接任。若首相拒绝辞职,宪法暗示元首有权罢免首相。

最好亲自召见签名的议员

若没通过国会投不信任动议,元首将凭什么来判断首相已失去了大多数议员支持呢?汤姆斯表示,只要一名国会议员成功获得大多数议员签名的宣誓书,表明现任首相已不再获得多数人支持,那么此宣誓书便足以成为元首撤换首相的考量条件。

“如果元首感到满意,并认为宣誓书上的签名都是真实的,便会接受宣誓书,撤换首相。它的功能就如同在国会发动不信任动议一样。”

不过,由于宣誓书的签名容易引发真伪争议,因此元首也必须自行调查真伪,最好的方式就是亲自会见签名的议员,并向外界公开决策过程。

“不管是下旨传召,或是议员自行求见,元首都应该召见他们,这是最好的证据。”

赋元首与英君主相同权力

汤姆斯指出,我国的联邦宪法保存了英国宪法的原则,赋予了国家元首与英国君主几乎相同的权力。

他续说,其他的共和联邦国也出现类似情况,它们都沿用了君主立宪制,最高统治者(国家元首)必须置身于政治之上,扮演稳定国家局势的角色,特别是在国家处于危机的时刻。

可罢免失支持的首相人选

汤姆斯说,国家元首在君主立宪制下不能随意撤换一名首相,除非元首确信现任首相已不再获得大多数国会议员的支持。

“宪法第43(4)章和40(3)章对此都有所阐释。第43章阐明,若上述情况发生,就算首相不愿辞职,他也将被罢免。”

特定情况可拒绝首相劝告

根据宪法第43(2)(a)章,国家元首拥有委任首相的绝对权力,惟他必须委任一名他认为获得大多数下议院议员支持的人选,出任首相。

宪法第40(2)章也阐明元首具有委任首相和不同意解散国会的权力,但在一般的情况下,元首必须接受99.999%的首相劝告。

“然而,若首相出自个人私心提出劝告,元首可给予拒绝。比如说,当首相不再拥有大多数议员的支持,他可能提出‘保住我,不要罢免我’的自私劝告,而元首应该以国家的利益为出发点,拒绝这种劝告。”

元首可召见内安令扣留者

另一方面,汤姆斯也表示,就算安华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如果元首视他为有资格出任首相的人选”,元首依然可以下旨释放和召见他。 国会撤换是传统首选途径
元首可拒绝解散国会要求
最好亲自召见签名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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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ISA就像到期的凤梨罐头

杨善勇 | 9月19日 下午2点06分
法律和罐头一样,都会保鲜期限。不同的是,罐头一过期,就需丢弃。法律不然,往往可以一再循环,直到天长地久。

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先生回忆草拟中的1957年宪法条款“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根据新宪例举行的笫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曾经当场提出反对。

李资政当时明确认为“这个条件令人不安,因为它违背民主实践的原则,而且不能保证掌权的政府不会利用这个规定,不仅防止共产分子,也防止反对政府政策的民主人士参加竞选”。(《李光耀回忆录》,页301)

内安令应用都莫名其妙

显然的是,如何妥善应用法律,备显困难。那些原是用以“防止共产分子”的云云其辞;恰如李光耀的先见之明,很多时候,都是不仅是莫名其妙,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或许因为这样,曾在误踩内安的地雷,二度身陷囹圄的在野党灵魂林吉祥先生,尽管早岁曾经表示“行动党原则上支持内安法令”,尔后立场迅速转变,大力否定本令之不公。

看刘三姐电影就被扣留

如果获悉1962年在《内安法令》被扣长达4年半的劳工党东甲支部秘书许金龙,据《五十年代怡保集中营生活杂记》载,罪名竟是“前往新加坡观赏中国影片《刘三姐》”;我们自然不难明白林氏改弦易辙的缘由所在。

无独有偶,刚刚拍案而起,辞官而去的再益晚近也多次义正词严地表明,他并不苟同这类过去的律法。2006年7月13日他在题为〈Colonial Laws that Continue to Shackle us〉表达他旗帜鲜明的立场:

国家有足够法律可应对

“前科显见,那些ISA的扣留犯不是威胁国家安全的。……我们如何默许这些背离法律守则的条例?它们真的足以确保一个‘更安全’的马来西亚吗?国家早有绰绰有余的条文从容应对这一切。”

再益的说法,不完全是错的。《马来亚劳工党斗争史 1952年-1972年》书中的记录,我们就能看到政治史册的荒谬绝伦:1959年大选前的1958年10月1日,就有109人在全国大逮捕被扣。

法令含混不清无孔不入

不仅如此,再益也对《官方机密法令》颇有微词。他引述了国防部购置潜水艇和直升机之不当。但是,奉OSA之名,再益说:我们一概一无所知,因为这些都是秘密。

总之,这两条以SA结尾的法律,都是含糊其辞的。至为不幸的是,一旦检阅了历史的档案,我们必然可以轻易感受含混不清的无孔不入:囚者有之,伤者有之,异常有之,自杀有之,死者有之,遇害亦有之;乃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一而足。

这世界没有东西不会过期

幸或不幸,眼前似乎只有再益愿意坚守底线,尽管有好几个部长和前部长也开始这么想:ISA就像《重庆森林》那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我仿佛听到他们联同再益很王家卫那样合唱一段寂寞的独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阿都拉的困境

【乱石崩云/唐南发专栏】阿都拉巴达威在2003年11月接过首相棒子的时候,就强烈意识到他本身在党内的弱势地位;一方面,他要顾及其前任马哈迪的意见,另一方面,巫统基层其实属意纳吉为其副手,无形中产生一种政治威胁。



打从当上首相的那天开始,强势的纳吉就不是阿都拉的首选;阿都拉心目中的理想伙伴其实是慕尤丁,但他生性优柔寡断,所以只能用两个月时间拖延宣布副手人选,而不敢大动作违逆党内意见,让媒体兜兜转转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纳吉。



慕尤丁倒也没有被忽略,阿都拉第一个任期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大刀阔斧整顿马哈迪时代严重忽略的农业,委任盟友慕尤丁出任农业部长,被视为赋予重任。

五年下来,阿都拉的农业振兴大计付诸流水,而慕尤丁也没有在农业部留下痕迹。讽刺的是,我们最近一次听到有关农业的新闻,竟然是一群国阵的国会议员仓皇到台湾做“实地考察”!



当阿都拉和纳吉在两个月前达致2010年交棒协议之后,慕尤丁的接班梦终于醒了。既然本身不在交棒方案内,就难怪曾经在柔佛州权倾一时的他现在深感被欺骗,成了满腹苦水的内阁成员。



为了向阿都拉喊话,慕尤丁甚至不惜借马哈迪过桥,公开游说耍孩子脾气搞退党的前首相回巢。奈何巫统最高理事会昨天没有谈论此事,显示阿都拉再度发挥他的“优雅礼貌”,以婉转方式告诉“老马”,只要他一天还是党主席,这根刺还是留在外面好些,更何况“小马”慕克里斯之前还呼吁巫统领导层委任其父为顾问,证明马哈迪居心叵测。



看似敦厚却无情无义



阿都拉看似敦厚,近日一举一动却日益让人感到其无情无义。拒谈马哈迪重返巫统,就是刮了慕尤丁一巴掌。是可忍孰不可忍,阿都拉会否因此付上沉重的政治代价?假设安华成功在国内策动对首相投不信任票动议,你说慕尤丁、东姑拉沙里和慕克里斯会选择支持、反对,抑或弃权?



阿都拉(右图左)很显然不是一个懂得回报他人忠诚的人。由于知道他不是治国的料子,东姑拉沙里和慕沙希旦(右图右)等党内元老好心要提示,就算不委任他们为国策顾问,也不该拒人于千里之外。阿都拉丝毫不念当年B队旧情,反而选择对第四楼的童子军言听计从,最终让元老们心寒,拂袖而去。被马哈迪冷落是他们意料之中,被老战友边缘化,却是难以下咽的屈辱!



原来阿都拉除了怠惰懒散,还有对盟友背信弃义的嗜好,再益依布拉欣不过是最新的例子而已。



面对党内外的严峻挑战,阿都拉唯有暗示可能提早交班;纵使和纳吉对调部门,却不见得是后者的胜利。如此仓促的举动,不过强化了巫统内部分崩离析的印象,加上安华不断叫阵让局势升温,阿都拉和纳吉的跛脚政权正摇摇欲坠。



阿都拉下台指日可待是众所周知的,但如果纳吉在党内确实有足够威信,又何必交出国防部?他大可得寸进尺,要求同时掌管两个重要部门,架空阿都拉的权力,使其和当年“513事件”之后的东姑阿都拉曼一般,成为虚位阁揆。纳吉非但没有如此做,还放弃了国防部,显示他的筹码不如外界想象的高。



莫非阿尔丹杜雅阴魂不散?抑或潜水艇丑闻依然纠缠不清?



阿都拉兼任财政部长将近五年,毫无建树,却让国人负债累累。2004年,他在上任后的第一个财政预算中信誓旦旦要在六年内使国库收支平衡。到了今年,国库的赤字是 4.8%,,比去年提高了1.6%;国内债务如今高达马币2850亿元,比马哈迪下台时增加了将近一千亿元!



二世祖墙头草



第12届全国大选之后,马华公会和民政党领袖都曾公开对国家经济前景表示担忧,其实就是不点名抱怨阿都拉。这些领袖以为华社只关心经济成长,认为只要巫统换个人把经济搞上去,华人就满意了。他们当中甚至还有人以为,内阁里面不能没有华人,否则就无法保障华社的权益。事实是,一个只有华人在朝里有代表性才愿意照顾华社权益的政府,根本就不值得我们支持!



然而,阿都拉相信了国阵成员党的忧虑,终于被迫交出财政部;但是,换了纳吉就能扭转乾坤吗?



这位副首相充其量不过是根墙头草,长年依赖其父亲敦拉萨的政治遗产狂吃老本的二世祖。他没有颠覆现状的勇气,在政绩方面更是乏善可陈。过去几个月,他不停在支持阿都拉和向马哈迪倒戈之间摇摆,到目前为止(暂时)选择了交班计划。如此朝秦暮楚,不过凸显了他极度缺乏可靠的领导素质。



纳吉个人或许也以为掌管过了财政部,就能坐上首相宝座,但这不符合我国政治历史的规律。自1957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位当过财长的领袖成功出任首相,东姑拉沙里和安华是其中最显著的输家。1996年,安华分别获得Euromoney及Asiamoney的最佳财长殊荣,结果还不是在两年之后被马哈迪以龌龊手段拉下马?这就是我国险峻的政治现实。



那些以为换了司机就能继续上路的国阵成员党领袖,这回会不会又买错了马?而被排挤的慕尤丁又会否放手一博,试图配合马哈迪、东姑拉沙里及慕克里斯,以动摇阿都拉同纳吉的结盟?



无论如何,巫统内爆只是时间问题,如今任何领袖不明智的行为只会加速该党垮台。



阿都拉可以选择将政权和平转移给人民联盟,为我国政治历史留下佳美典范,但在党内却要为此背负类似戈尔巴乔夫瓦解苏联共产党的罪名;他也可以铤而走险,用恶法和军队镇压民主演变。不管其最终选项为何,我国未来必定要继续辩论阿都拉在民主转型中的功过。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7715

2008年9月17日星期三

变天路荆棘安华小心翼翼出招 纳吉上位或能力挽议员出走潮

9月18日 下午1点41分
许多国内外政治分析员都相信,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确拥有足够议员发动变天,但是要如何推动马来西亚历史上首次的政权转移却是障碍重重,因此他必须审时度势,小心翼翼地行动。

虽然安华要求和平转移权力,但是自国家在1957年独立就执政至今的国阵,绝对不会眼巴巴看着政权易手。

安华面对生命与自由威胁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政治学教授碧莉洁威尔斯(Bridget Welsh,左图)就指出,“有一群马来精英根本无法想象他们有可能要放弃权力,他们一直以来都坐在权力的位置上,除此以外什么都一窍不通”。

“安华了解他必须拉拢公共服务、军队、国家元首以及苏丹,才能改变这个充满利益挂钩,掌权51年的制度。”

在政府于上周援引内安法令逮捕3名人士后,威尔斯认为安华也面对生命与自由的威胁。

“他必须当心本身的安全,我想他了解这点,而国际社会也非常关心他的安全。”

元首有权委任首相是关键

另一个关键人物就是被宪法赋予委任首相权力的国家元首。安华声称已经拥有超过所需要的31名议员人数来接管政权,能够以微小的多数优势组成新政府,但是若国阵政府依然不愿下台,他就必须直接觐见元首获取御准。

来自莫纳斯大学吉隆坡分校的政治分析员詹姆斯(James Chin,译音)表示,“如果安华要成为首相,他必须与元首洽谈”。

“至少他必须证明拥有国会大多议员的信任。”

如入无人之境须格外谨慎

安华迟迟不公布跳槽民联的国阵议员名单,表示只会在会晤首相阿都拉后才这么做,因此被国阵政府指为“撒谎”,不过詹姆斯认为,安华此举是为了保护有意跳槽的议员,以免名单曝光后国阵会招揽他们回巢。

“安华行动非常缓慢也非常小心,纯粹是因为自独立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政权转移,因此我们目前已踏入无人到过的区域。”

巫统内部的权力斗争让局势更为复杂,虽然阿都拉与副首相纳吉已达致协议,在2010年6月交棒给纳吉,但是党内许多领袖都认为太迟,公开要阿都拉提早下台,一些甚至要他在今年12月的党选交出党主席与首相职务。

为了安抚纳吉与其他不满领袖,阿都拉昨日宣布与纳吉对调内阁职务,由纳吉出掌过去10年来都由首相兼任的财政部长职,自己则转任纳吉的国防部长职。

阿都拉甚至松口表示,自己可能在2010年之前交棒,胥视纳吉的表现而定。这显示阿都拉已屈服于纳吉与党内的“逼宫”压力。

纳吉上位可说服议员留下

因此,公共政策研究中心(CPPS)的杨淑雯(右图)就指出,“(安华变天的)其中一项潜在的障碍,就是纳吉能够说服所有国会议员留在国阵,并保证他们的权位不变”。

“我认为安华拥有足够议员组成新政府,但是在策略与操作,以及其中的技术问题,则有待进一步观察。”

而且,这名61岁的资深政治领袖面对第二次的肛交指控,目前仍在法庭审讯。

分析员认为,这波政治动荡仍会拖延数周甚至数月,为已经面对不确定因素的经济、投资与股市埋下隐忧。今早大马股市已经跌破1000点的支撑水平,创下两年来的新低。


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89962

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陳慧嬌‧議員,走寶了!

2008-09-12 20:15
49名國陣後座議員到台灣進行農業考察,行程慘遭台灣媒體緊盯,從旅行社人員到議員,臉色都非常難看!

到底,台灣媒體人對議員到訪有甚麼感覺?

●TVBS記者:很像來要錢──真糟糕,怎會給人如此貪婪的錯覺?都是台灣金援外交惹的禍!還好,議員住進了五星級酒店,證明他們是有“錢”而來的。

●Nownews媒體主管:名義上是考察,背面是學習如何選舉,要不然幹嘛來台灣?台灣農業改革是不錯,但是農改過程產生的農會等等,都是選舉的工具之一,也就是“綁樁”──一語驚醒夢中人,不愧是縱橫台灣媒體界的資深前輩。

●明報週刊記者:基本上,我覺得好像不關我們的事,就是國外議員來台灣考察農業,順便吃大餐與觀光──說得也是,台灣美景美食琳瑯滿目,怎能錯過呢?

●新加坡聯合早報駐台記者:農業考察只是表面說法,不知道實際行程如何安排;如果是實地農業考察,台灣媒體必然有所專注;目前為止,沒看到任何考察訊息;為甚麼要搞神秘?──如果不搞神秘,豈能吸引媒體追追追?

●中國時報記者:執政黨怕安華造反,把執政黨議員送到國外,形同軟禁──這個想法缺乏創意,大家早都猜過,全遭嚴詞否認了。

除了上述想法,還有一批新聞工作者直言“沒有留意相關新聞,因為最近新聞版面給颱風、陳水扁及馬英九佔去了。”

沒錯,台灣已經發佈強烈颱風辛樂克的陸上颱風警報,估計全台都下起豪雨或豪大雨(就是比大雨雨量還大很多的雨);強颱辛樂克將在中秋節當天,侵襲台灣。還在台的尊貴議員,可得小心啊!秋天的颱風,可是來者不善。

你們在學會如何撇掉媒體緊跟之後,也得學幾招防颱方法。由於不清楚你們搭哪天的班機回國,所以只能建議:多留意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颱風警報;台灣的天肯定變得比不確定的916來得劇烈。

比起台灣媒體人,在台工作的馬國人對議員到台考察一事,言詞就沒有那麼激烈:

●新竹科學園區工程師:國會議員集體出國訪問蠻正常的,但如果行程安排得很倉促的話就有問題了──難道連局外人也看出事有蹊蹺?

●台北文員:選在這非常時期出國,應該有甚麼特別行程吧──你問我,我到哪兒給你找答案?

至於還在台求學的大馬人,則希望能跟49名議員進行對話,動機是“請他們在‘台灣文憑’議題上表達立場”。不過至截稿為止,沒有進一步消息顯示,學生已成功和議員們對上話。

這也難怪嘛!議員赴台考察農業的行程,每天從天才微亮的清晨5時,一直進行到晚間10時,累都累死了;他們都說沒時間和安華談了,怎還會有時間跟學生談?要談,還是等議員回國再說吧!

不過,議員們得加緊速度商談承認台灣文憑的事,不然你們曾到訪的屏東科技大學5位大馬生,畢業後回國,如何向江東父老交代?

議員如果真想考察台灣農業,就不能不拜訪台灣大學的農業經濟系與農業化學系;到了宜蘭,就不能不順道去花蓮看看,面向太平洋、背對中央山脈的稻米田;到了高雄,沒順道去台南的玉井鄉,看看紅皮黃肉、令人垂涎三尺的愛文芒果田,都算是走寶。

再來,到了高雄,沒有瞭解愛河的整治過程;到了台北,沒有探尋如何才能締造深厚的文化底蘊;到了台中,沒有瞭解打擊黑道的妙招;到了故宮,沒有學習如何策劃國寶展覽;到了夜市,沒有學習如何把Pasar Malam打造成國際級旅遊觀光區……單憑目前已公開的行程,我給這趟農業考察團的評語是:不夠緊實。

都怪旅行社不好,把行程保密到家。如果早些公開,加上公眾所給的建議,此行要滿載而歸?我就敢打包票:絕對沒問題!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慧嬌‧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200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