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0日星期六

ISA就像到期的凤梨罐头

杨善勇 | 9月19日 下午2点06分
法律和罐头一样,都会保鲜期限。不同的是,罐头一过期,就需丢弃。法律不然,往往可以一再循环,直到天长地久。

新加坡资政李光耀先生回忆草拟中的1957年宪法条款“禁止所有曾经参加或被控参加颠覆活动的人,在根据新宪例举行的笫一次大选中成为候选人”,曾经当场提出反对。

李资政当时明确认为“这个条件令人不安,因为它违背民主实践的原则,而且不能保证掌权的政府不会利用这个规定,不仅防止共产分子,也防止反对政府政策的民主人士参加竞选”。(《李光耀回忆录》,页301)

内安令应用都莫名其妙

显然的是,如何妥善应用法律,备显困难。那些原是用以“防止共产分子”的云云其辞;恰如李光耀的先见之明,很多时候,都是不仅是莫名其妙,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或许因为这样,曾在误踩内安的地雷,二度身陷囹圄的在野党灵魂林吉祥先生,尽管早岁曾经表示“行动党原则上支持内安法令”,尔后立场迅速转变,大力否定本令之不公。

看刘三姐电影就被扣留

如果获悉1962年在《内安法令》被扣长达4年半的劳工党东甲支部秘书许金龙,据《五十年代怡保集中营生活杂记》载,罪名竟是“前往新加坡观赏中国影片《刘三姐》”;我们自然不难明白林氏改弦易辙的缘由所在。

无独有偶,刚刚拍案而起,辞官而去的再益晚近也多次义正词严地表明,他并不苟同这类过去的律法。2006年7月13日他在题为〈Colonial Laws that Continue to Shackle us〉表达他旗帜鲜明的立场:

国家有足够法律可应对

“前科显见,那些ISA的扣留犯不是威胁国家安全的。……我们如何默许这些背离法律守则的条例?它们真的足以确保一个‘更安全’的马来西亚吗?国家早有绰绰有余的条文从容应对这一切。”

再益的说法,不完全是错的。《马来亚劳工党斗争史 1952年-1972年》书中的记录,我们就能看到政治史册的荒谬绝伦:1959年大选前的1958年10月1日,就有109人在全国大逮捕被扣。

法令含混不清无孔不入

不仅如此,再益也对《官方机密法令》颇有微词。他引述了国防部购置潜水艇和直升机之不当。但是,奉OSA之名,再益说:我们一概一无所知,因为这些都是秘密。

总之,这两条以SA结尾的法律,都是含糊其辞的。至为不幸的是,一旦检阅了历史的档案,我们必然可以轻易感受含混不清的无孔不入:囚者有之,伤者有之,异常有之,自杀有之,死者有之,遇害亦有之;乃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一而足。

这世界没有东西不会过期

幸或不幸,眼前似乎只有再益愿意坚守底线,尽管有好几个部长和前部长也开始这么想:ISA就像《重庆森林》那罐5月1号到期的凤梨罐头。我仿佛听到他们联同再益很王家卫那样合唱一段寂寞的独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个东西上面都有一个日子,秋刀鱼会过期,肉罐头会过期,连保鲜纸都会过期,我开始怀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是不会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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